- 艳阳天·武汉青年创业金管理办法 (试行)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9 21:24: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becky88688) -
艳阳天·武汉青年创业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全民创业,帮助青年创业,由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和艳阳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倡议建立艳阳天•武汉青年创业金,由共青团武汉市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要求设立并管理该创业金。
第二条 创业金名称 艳阳天•武汉青年创业金
第三条 创业金性质 专项公益创业金
第二章 创业金的来源和用途
第四条 创业金的来源
1、各种机构、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捐款;
2、其他合法捐助;
3、创业金的合法增值。
第五条 创业金的用途
1、支持有创业意愿和潜力的武汉青年在武汉开展创业项目。原则如下:
1)青年创业者提出创业金使用的书面申请,提经创业金理事会审核批准后即可以获得创业资助。
2)青年创业者有义务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创业金。
3)创业金使用周期为2-3年,额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为3-20万,由创业金理事会确定。
第三章 创业金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六条 创业金的审核和监督机构为艳阳天•武汉青年创业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创业金出资人、有关方面代表共同组成,理事会对创业金的审核和监督职责如下:
1、听取和审查创业金管理办公室关于创业金的工作报告。
2、决定其他有关创业金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创业金的管理机构为创业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青年发展部,创业金管理办公室的决策和管理职责如下:
1、制定、修改本办法。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创业金的管理办法管理本创业金。
3、根据本管理办法,负责创业金使用的审核和发放。
4、对借款人建立专门档案,对所支持项目的进展、资金运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5、根据所支持项目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创业金的回收。
6、负责创业金的财务管理。
7、负责解答创业金出资人的咨询或查询。
第四章 创业金的申报和审批
第八条 创业金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为年龄18-45岁的武汉青年。
2、有志于创业、有能力创业、并有好的创业项目的武汉地区青年,包括在武汉工作或学习满一年以上的非武汉市户口的外地青年。
第九条 创业金申请条件
项目产品有较强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条 创业金申请程序
1、按统一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等)
2、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报创业金管理办公室。
第十一条 创业金审批
1、创业金采取透明公开、择优选择的原则。
2、创业金实行全年受理,集中评审,根据项目申请情况不定期组织评审。
3、由创业金管理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创业金管理办公室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申请人电话告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创业金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其进行立项审查。立项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创业金管理办公室一般自对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之日起一个月内电话通知。通过立项审查并报出资人签字批准支持的项目,创业金管理办公室将于立项之日起20日之内通知申请人,并与其签订《艳阳天•武汉青年创业金项目支持合同书》。
第五章 创业金的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创业金管理办公室负责依照程序执行创业金发放和回收工作。
第十三条 创业金管理办公室委托创业导师负责对创业金支持项目进行跟踪、指导。
第十四条 创业金管理办公室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将创业金分批或一次性投入到项目中。
第六章 创业金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专项账户。建立严格的创业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制度。创业金管理办公室每年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接受其监督。
第十六条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归艳阳天•武汉青年创业金管理办公室。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艳阳天•武汉青年创业金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 “光谷速度”助大学生创业
·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全面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执行办法
·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优化创业环境
· 中央政策研究室郑新立:根本在于激发创业活力
· 新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
· 南京:大学毕业生创业又传来利好 三年免缴工商规费
· 依托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促2万多人创业
· 大学生创业盼税费再优惠
· 湖北再就业优惠证09年起停止审批 失业人员受普惠
· 青海完善小额贷款担保融资 力促创业就业
|
|